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皖科工财〔2013〕27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和2012年立项的省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以前未验收项目和2013年扶持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列入今年验收范围。
二、验收方式
1、项目组进行自查,形成验收报告,文字要求简炼,突出重点。
2、项目验收分为会议集中验收和项目现场验收两种方式,会议集中验收由省国防科工办、省财政厅联合召开验收会议,组织专家听取各项目单位汇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质询,形成验收意见。现场验收的,由省国防科工办、省财政厅共同组织专家,赴各单位现场审核,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质询,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报告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等。
2、项目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建设实施,项目资金是否落实;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及财务处理是否规范合理。
3、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对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填写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4、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单位于2013年12月9日前,将项目验收自查报告(一式二份)、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一式一份)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国防装备技术研究院项目管理办公室(三新楼104室)。项目验收会议时间或现场验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项目验收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验收意见也是评价项目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对项目完成好的单位,今后将优先给予支持。
2、参加验收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严格保守在项目验收中知悉的商业及技术秘密。
联系人:汪静 联系电话:62901124 邮箱:hfutwj@hf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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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装备技术研究院
2013年12月2日